吳玟慧系友 紀念獎助學金
李家同獎學金辦法/吳玟慧系友紀念獎助學金/其他校內獎學金/就學貸款
吳玟慧系友 紀念獎助學金實施辦法
民國 112年9月12日 系務會議修訂通過
- 宗旨:吳玟慧系友為鼓勵資訊管理學系學生努力向學,特別捐贈本系新台幣陸拾萬元,特訂定「靜宜大學資訊管理學系吳玟慧系友紀念獎助學金實施辦法」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
- 申請對象: 資訊管理學系在學學生。
- 獎助種類:分為經濟弱勢獎助學金及急難救助學金。
- 經濟弱勢獎助學金申請資格及規定
- 申請資格:大二至大四及碩二(含以上)學生,且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者。
- 經濟弱勢經導師確認經濟不利者。
-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:大學部 70分以上;碩士班75分以上,無本系前一學期成績者,不得申請。
- 獎助員額:依照申請名額審查。
- 獎助金額:每名學生新台幣伍仟元整。
- 申請時程:每學期申請一次,依照公告時程辦理。
- 急難救助金申請資格及規定:
- 申請資格:
- 其家庭突遭變故,無法繼續求學者。
- 或本人因傷、病住院醫療,無力負擔醫療費用者。
- 或因其他急難事件、有必要救助者。
- 救助金額:
急難救助金之申請,依申請對象急難發生時間彈性辦理,每名每案依其急難情形,總核定金額以不超過貳萬元為原則,每年發放金額以四萬元為上限。
- 申請及審查程序: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班導師簽章後向系上提出申請;經系務會議通過後核發。
- 本獎助學金發放至捐贈金額歸零為止。
-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民國 112年4 月11 日系務會議通過